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第十一食堂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第十一食堂经营项目(编号:FNLJY2023001)组织公开竞价。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第十一食堂
1、经营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起,须经学校考评合格方可续约),总经营年限5年,最长经营期不超过2028年7月15日。
2、资源占用费支付方式:根据竞价结果签订合同,经营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算,资源占用费按月缴交。
3、履约保证金:第八食堂230万元,第十一食堂180万元。
4、标的名称、建筑面积、用途等如下:
序号 |
竞价标的 |
面积(㎡) |
竞价底价 (万元/年) |
最高封顶价(万元/年) |
经营用途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 |
3911 |
230 |
350 |
食堂快餐、风味小吃和饮料(不包括含酒精饮料) |
230 |
2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十一食堂 |
3135 |
180 |
250 |
180 |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若竞价成功后放弃经营的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提示:
竞价标的第八食堂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南区食堂一楼,产权证未办理。面积3911m²,原经营合同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
竞价标的第十一食堂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下安食堂一楼,产权证未办理。面积3135m²,原经营合同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
我校金山校区现有13个食堂。学校拟根据师生服务需求调增类似商业布局。第八食堂和第十一食堂大众伙食及风味档口布局方案详见竞价文件。
三、竞价人及经营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堂或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
2、第八食堂竞价人在2018年9月1日以来经营过单一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平方米)的全日制本科高校食堂,且实际经营管理必须满两年(截止竞价公告发布前),在以往的餐饮经营管理活动中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第十一食堂竞价人在2018年9月1日以来经营过单一面积3200平方米以上(含3200平方米)的全日制本科高校食堂,且实际经营管理必须满两年(截止竞价公告发布前),在以往的餐饮经营管理活动中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3、不接受目前正在金山校区经营的各餐饮企业参与竞价(不含现相应食堂经营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5、一个竞价人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的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需要竞价人及经营者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对所经营的标的房产在经营期限内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2、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不得改变现有建筑物结构、房型和功能,改造方案须经我校同意,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3、竞价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经营期间须承诺确保经营者、实际经营者、资源占用费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经营者。
4、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服从学校的管控措施。
(1)明码标价。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接受师生及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对饭菜售卖价格的监管。
(2)合理搭配高、中、低价位的菜品。以科学营养配餐为原则,按校方要求供应一定比例或数量的低价大众菜,确定食堂大众大伙的低、中、高档次菜价比例4:4:2(即2元及以下菜品占40%、2-4元占40%、4元以上占20%)。
(3)落实兜底保障。部分大众菜品由校方进行限价,比如规定鸡蛋(含清水煮蛋1元、卤蛋1.2元、荷包蛋1.5元)、米饭售卖价格分别为0.4元、0.6元、0.8元、1元;每餐至少提供1种免费汤。
(4)经营者必须依法交纳各种税费、资源占用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合同期间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经营者承担。
(5)经营者装修方案应符合高校餐饮文化特色,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到干净、舒适、整洁,同时满足师生用餐、学习交流等需求。大众伙食区域和档口区域,应全方位、无死角地做到“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过程。装修图纸及方案报所辖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校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方案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经营者食品原料采购必须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服从校方对食品原料采购、质量和安全的监管。严把原料采购关,科学、合理地储存食材,派专人专职做好原料采购验收、进出仓管理,确保食材进货渠道规范、安排合理。
(7)经营者应接受校方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人员安全、校园交通秩序、校园人员进出以及饭菜售卖价格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须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及时配备和更新消防设施用具,服从管理,防止出现火灾、食物中毒、工伤等事故。若出现安全事故,经营者应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校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食堂,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永远不允许在我校经营。
(8)经营合同(模板)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五、竞价方式:现场公开举牌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六、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7:00。
七、竞价登记手续
1、有意参加竞价人在福建农林大学招标信息管理平台(http://zb.fafu.edu.cn/page/index.jsp)本项目下载竞价文件。
2、有意参加竞价人须在2023年7月3日17:00时前将竞价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金山支行,开户账号:406574230340)。
提示:办理竞价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 编号:FNLJY2023001序号( )竞价保证金”或类似字眼。竞价人未按上述规定递交竞价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价申请无效。
备注:“( )”按标的对应序号填写(1)或(2)。
3、有意参加竞价人须在2023年7月4日14:00—17:00期间将竞价资格文件送达福建农林大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师生综合服务大楼105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746975),委托他人报名和递交竞价材料的需出具《竞价报名授权委托书》。
4、校方将在2023年7月4日17:00后对竞价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完整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校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价人方可参与竞价。
八、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91-83746975;
网站:http://zb.fafu.edu.cn/page/index.jsp;
福建农林大学
2023年6月19日
竞价成交结果公告
我校于2023年7月5日下午在福建农林大学师生服务综合大楼107,对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第十一食堂的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竞价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成交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成交价 (万元/年) |
竞得人 |
1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 |
3911 |
350 |
福建源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十一食堂 |
3135 |
250 |
福州禾丰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二、公告期: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8日
三、以上竞价项目双方已签竞价订成交确认书,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0591-83746975
监督电话:0591-83789210
福建农林大学资产出租出借工作小组
2023年7月5日
竞价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我校于2023年7月5日下午在福建农林大学师生服务综合大楼107,对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第十一食堂经营项目(编号:FNLJY2023001)的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第八食堂的竞价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如下:
一、因第八食堂竞得人提供的竞价资料存在不实或者虚假的情况,取消第八食堂竞得人的竞得人资格。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公告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0591-83746975
监督电话:0591-83789210
福建农林大学资产出租出借工作小组
2023年7月14日
竞价成交结果公告(二)
我校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在福建农林大学师生服务综合大楼107,对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第十一食堂经营项目(编号:FNLJY2023001)中的第八食堂的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再次摇号。现将竞价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成交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成交价
(万元/年)
竞得人
1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第八食堂
3911
350
福州鑫朝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2日
三、以上竞价项目双方已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0591-83746975
监督电话:0591-83789210
福建农林大学资产出租出借工作小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