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0004
经批准,决定对福建农林大学校园垃圾清运服务进行招商,选定一家清洁服务公司进行校园垃圾代清代运。
1.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校园垃圾代清代运服务
2.服务范围及工作标准:
本次中标的公司应在我校每日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专用垃圾车将校园垃圾从学校现有的28个垃圾堆放点(具体位置由校后勤处明确)统一转运到福州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现为北峰红庙岭垃圾场)。学校日产垃圾量约10吨左右。垃圾装满垃圾桶时应及时运走,不留夜,不影响垃圾筒正常转运;按规定及时日产日清;车辆设备及时维护,确保运行良好无故障,全年安全无事故;保持车辆整洁,清运车辆垃圾不外露,不遗撒;上垃圾场道路车辆无苍蝇;服从甲方管理及安排的其他工作。承包经费包干范围:实行年经费总承包,包括车辆燃油费、车辆维护修理费及劳务费等。
3.承包期限:壹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4.投标人报价:投标单位对全年(按12个月计)垃圾清运费用进行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报价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方可根据情况进行谈判。投标报价应考虑以下全部内容:(1)车辆用油、折旧、维修及配件等费用。(2)车辆保险费包括不计免赔保险费等。(3)人员工资、补贴及福利等的人员经费,包括养老金、人身意外保险等等规定的一切个人保险金。(4)利润及税金、管理费等。(5)车辆运营成本中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6)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与招标方无关。(注:因近期学校将择点建设6个垃圾存放点,如建设完成后,中标单位将只需从上述的6个存放点将校园垃圾转运出校,因此从6个垃圾存放点建成启用后起,招标方付给中标单位的垃圾清运费用将每月减少1500元。)
5.付款方式:中标单位须在招标方试运行一个月后,招标方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满意的情况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按季度将垃圾清运费用付给中标单位(试运行期内按中标价付费)。
6.报名时间:2010年5 月24日至5月27日8:30-11:00,14:30-16:30,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除外)
7.报名地点:福建农林大学国资处(明德楼413#)
8.报名费: 1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注册资金100万以上;(3)负责垃圾外运必须具有垃圾车辆行驶证、垃圾代清代运相关业绩证明;(4)必须具有专业从事环卫垃圾代清代运的资格;(5)有在榕壹所学校从事环卫垃圾代清代运服务达壹年以上的经营者,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单位服务情况评价(原件)。
有下列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因环卫作业、垃圾清运不规范,卫生保洁不到位及没有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等原因,2009年1月1日以来内被市、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点名批评的;(2)因企业管理不善或违反有关劳动规定,引起重大劳资纠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3)曾在招标过程中存在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情况的;(4)挂靠、转包企业不允许参与投标。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RMB:5000.00元)。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中标人按规定履约后无息退还。
11.开标时间:2010年5月28日9:00时。投标人须于2010年5月28日上午8:00-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开标地点,并出示报名的收据供招标人查验。
12.开标地点:福建农林大学国资处会议室
13.网址: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www2.fjau.edu.cn/gzc。
联系人:杨老师 83789182 唐老师 卢老师 83789026
福建农林大学校经营性项目招标工作小组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