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邀请函
福建农林大学现对2017年春季南平校区苗木起挖和装车劳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招标编号:FJNLDX201701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本项目不销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潜在报价人可自行上福建农林大学网站(http://210.34.80.217:8080/zb/)查阅,相关补充通知等在此发布,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请报价人及时关注,报价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下网站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项目公告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日,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3月2日下午15:00之前提交到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明德楼南附楼107),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3月2日下午 15:00,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明德楼南附楼107)。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招标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3789499 传 真:0591-83789499
项目负责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89499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23508593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 目 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 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 价单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实施地点 |
1 |
1 |
2017年春季南平校区苗木起挖和装车劳务招标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约600个工日(按实结算) |
0.03 |
3000 |
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 |
相关要求:
一、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二、报价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报价人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中止合同,违反合同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7年春季南平校区苗木起挖和装车劳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FJNLDX201701
项目名称 |
中标单位 |
评标结果 |
2017年春季南平校区苗木起挖和装车劳务招标项目 |
福建正宇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人 |
福建祥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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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联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人 |
投标各方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 系 电话:0591-83746975
福建农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