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文科公共实验中心装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农林大基【2017】招47号

 

1. 本招标项目福建农林大学文科公共实验中心装修工程(监理)已由福建农林大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文科公共实验中心装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金山校区禧强楼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4087490元,建筑面积 2500

2.4.投资总额:控制价4087490(暂列金额18万元)

2.5.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农林大学文科公共实验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资金来源:自筹

2.10.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计取,监理服务费暂定为114654(注: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金额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第一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7:30,投标人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本工程招标公告网页上 “网上报名”)。

第二步:现场确认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报名地点(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明德楼南附楼107)现场确认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各投标人应关注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gzc.fafu.edu.cn/),相关通知等在此发布,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潜在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独立法人单位.

4.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3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以上证书注册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4.5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

4.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4.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优惠率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信封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8 22  930 (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农林大学明德楼南附楼107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出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

发布媒介:若有答疑纪要招标人将在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gzc.fafu.edu.cn/)发布。除此之外,招标人还将不定期在上述媒介发布补充通知等,各投标人应随时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农林大学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电  话:0591-83746975

联系人:陈老师  

补充公告
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福建农林大学文科公共实验中心装修工程(监理)

闽农林大基【2017】招47号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优惠率(%)

 福建农林大学文科公共实验中心装修工程(监理)

福州建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1.00

 

 投标各方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 系 电话:83746975

福建农林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