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比选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闽农林大监【2018】招02-1号

现有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比选项目(重新招标)经福建农林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比选安溪校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

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比选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

2.招标范围和内容:通过比选确定1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建立入围监理单位库,承担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中标入围次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类单项监理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如涉及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项目或者其他有特殊情况的项目,招标人有权决定不由本次比选入围监理单位承担。

3.比选入围期限:中标入围次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监理服务期要求:单项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的监理委托时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结算审核完成、工程保修期结束的监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工程监理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下浮20%收取。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单项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该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五、招标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六、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福建农林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监理单位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家数等于1家,则直接入围。

七、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14:50

九、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15:00

十、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13:00,投标人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福建农林大学招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zb.fafu.edu.cn:8080/))本工程招标公告网页上 “网上报名”)。

第二步:现场确认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0分钟内到报名地点(福建农林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明德楼南附楼107)现场确认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各投标人应关注福建农林大学招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zb.fafu.edu.cn:8080/,相关通知等在此发布,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福建农林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83746975  高老师 86396634

                                    2018年11月20日


 

补充公告
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比选项目(重新招标)

 闽农林大监【2018】招02-1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工程监理费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比选项目(重新招标)

序号

中标单位

1

福建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下浮20%收取。

 

 投标各方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 高老师

联 系 电话:83746975/86396634

 

福建农林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

20181130